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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教育局转发《福建省〈职业教育管理水平提升行动 计划(2015-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年03月02日 11:02:12 访问量:11844

泉州市教育局文件

 

泉教职成〔20161

 


转发《福建省〈职业教育管理水平提升行动 计划(2015-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教育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全面提升我省职业院校管理水平,省教育厅制定了《福建省〈职业教育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实施方案》,现转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附件:《福建省〈职业教育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实施方案》

泉州市教育局

2016214

(主动公开)

抄送: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214日印发

 

 

泉教职成〔20161号附件:

 

福建省《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

2015—2018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全面提升我省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闽政[2015]46号),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将提升职业院校管理水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任务,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建立和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强化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管理,进一步更新管理理念、加强制度建设、创新运行机制、改进方式方法、提升管理水平,加快实现职业院校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构建具有福建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2016年起,在全省范围实施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通过开展六大行动,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全省职业院校管理理念全面更新,办学行为更加规范,办学活力显著增强,办学质量不断提高,现代学校制度逐步完善,依法治校、自主办学、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多元参与的职业院校质量评价体系不断完善,职业教育服务能力、吸引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美誉度明显提高。

三、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认真查摆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1.开展诚信招生专项治理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要加强招生政策和工作纪律的宣传教育,结合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和布局调整,面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招生、阳光招生,规范招生简章。各职业院校主要领导和招生工作相关人员要签订招生责任书,杜绝虚假宣传、有偿招生等违规违纪现象。对招生、办学严重违规的职业院校,一经核实,坚决停止招生。省教育厅每年公布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实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通报制度。

2.开展学籍信息核查活动。各职业院校校(院)长为学籍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学籍电子注册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充分利用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学籍电子注册、学籍异动、学生信息变更等环节的管理,认真进行学籍信息的核查,确保学籍电子档案数据准确、更新及时、程序规范,坚决杜绝虚假学籍、重复注册等现象。进一步完善职业院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省、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下同)建立学籍信息定期抽查制度。

3.开展教学标准落地活动。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和《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等文件要求,完善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杜绝课程开设与教学实施随意变动等现象。认真开展职业院校专业教学标准执行情况自查活动,自查报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开展实习管理规范活动。规范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严格执行学生实习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学生实习全过程跟踪监管与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信息通报等安全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针对学生所学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群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岗位,杜绝学校与企业以增收为目的,安排学生实习。

5.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和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层层落实综治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加强学校安全精细化管理,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以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和隐患排查,采取专项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消除水电、消防、餐饮、交通和实训等方面安全隐患。强化安全教育宣传,落实安全教育课程,开展安全教育周等多种形式教育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安全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6.开展财务管理规范活动。各职业院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增强绩效意识,夯实会计基础工作。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建立完善学校内部控制机制,强化财务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学生资助等专项资金的过程控制,规范会计行为,防止和杜绝虚报虚列、违规使用资金等现象的发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开展管理制度标准建设行动,不断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

7.加快学校章程建设。依法制定和完善具有各自特色的学校章程,实现职业院校一校一章程,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公布实施。以章程建设为核心,建立学校、行业企业、地方政府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加强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8.实行“一校一策”目标管理。推进职业院校分类管理和建设,根据不同的办学定位和办学基础,实行“一校一策”目标管理,下达高职院校建设目标责任书从专业建设、队伍建设、科研工作、校企合作、教学改革等方面提出2016-2018年各年度建设目标、办学要求和考核指标,促进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建立绩效目标考核机制,设立绩效奖补资金,每年对学校的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补经费、调整招生计划等政策方面支持。

9.完善学校管理制度标准。建立健全管理有序、标准严谨、流程清晰、监督有据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体系,理顺和完善教学、学生、后勤、安全、科研和人事、财务、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标准及工作流程,确保制度完整、有效,学校管理无盲区。

10.强化制度标准落实。树立学校章程法定意识,加强对管理制度、标准的宣传和学习,明确落实管理制度、标准的奖惩机制,强化管理制度、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不断提升学校管理执行力。

(三)开展管理队伍能力建设行动,提高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

11.加强学校管理人员能力建设。职业院校要适应发展需求,遵循管理人员成长规律,以提升岗位胜任力为重点,加强学校管理人员能力建设。围绕学校发展、育人文化、课程教学、教师成长、内部管理等方面,结合学校实际和不同管理岗位特点,细化校(院)长、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等能力要求,有效引导管理人员不断提升岗位胜任力。

12.加强培养培训。建立健全职业院校管理人员定期培训制度。持续开展全省高校领导干部办学治校能力研讨活动,持续实施职业院校师资和管理人员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培养造就一批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名校长和办学理念先进的管理骨干。实施《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计划(2014-2017年)》,完成新一轮管理人员全员培训,不断提升管理人员的敬业精神和业务能力。

13.强化激励保障。完善管理人员选拔聘用办法,拓展管理人员的发展空间和上升通道,形成有利于优秀管理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积极推进以岗位能力要求为依据的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任免、培养培训、收入分配等相结合,强化管理人员的职业意识,激发管理人员的内在动力。

(四)开展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行动,加快数字校园建设

14.加强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实施教育部发布的《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推进职业院校制订和完善数字校园建设规划,做好管理信息系统整体设计。鼓励支持行业企业专家参与数字校园建设的规划、设计和指导工作。加快建设数据集中、系统集成的管理信息平台和应用环境,实现教学、学生、后勤、安全、科研等各类数据管理的信息化和数据交换的规范化。

15.健全管理信息化运行机制。建立基于信息化的管理制度,成立专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建立健全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和技术支持服务体系,保证系统数据的全面、及时、准确和安全。逐步发挥大数据在学校管理诊断和改进中的作用,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和效能。

16.提升管理人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要制定管理人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开展信息化管理创新经验交流与现场观摩活动,强化管理人员信息化意识和应用能力培养,提高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各类数据进行记录、更新、采集、分析,以及诊断和改进学校管理的能力。

(五)开展学校文化育人创新行动,充分发挥文化育人的重要功能

17.凝炼学校核心文化。加强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学生素质教育相融合的三位一体的职业院校核心文化建设,并融入在学校的校训和校风、教风、学风及文化标识中。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板报、橱窗、走廊、校史陈列室、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等平台传播学校核心文化,发挥其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熏陶、引领和激励作用。

18.深入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各职业院校开放校园,展示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和各专业育人过程,面向中小学生及家长和社区居民开展职业体验活动,让社会了解职业教育,培养职业兴趣和职业意识,扩大职业教育的影响力。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广泛开展“进社区、进社会”等志愿服务活动,联合行业企业开展招生就业咨询以及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为民服务活动,向社会展示学生的职业素养。

19.精选优秀文化进校园。引入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和福建地方特色文化,构建文化艺术类选修课程、鉴赏课程和素质拓展等相结合的公共文化艺术教育课程体系。将人文素养和职业精神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文化传承与创新知识教育,培养具有良好文化内涵、审美鉴赏和美育实践能力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以培养学生职业素养为重点,定期开展劳模、技术能手、优秀毕业生等进校园活动,促进产业文化、优秀企业文化和职业文化进校园、进课堂,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理想与职业精神。

20.培养学生自主发展能力。创新德育教育形式,充分利用开学、毕业典礼和入党入团、升国旗等仪式以及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社团活动,深入开展学生文明礼仪教育、行为规范教育以及珍爱生命、防范风险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自信心,促进守规、节俭、整洁、环保等优良习惯的养成,提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六)开展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行动,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

21.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省级职业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建立办学监测、数据填报、在线数据调查、项目网上评审、教育评估专家培训、信息发布系统等6大办学监控平台,设定监测指标体系,动态监测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治理能力、社会服务及影响力等,进行年度纵向比较及全省横向比较监测和预警。建立健全由学校、行业、企业和社会机构等多方参与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高等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健全“一校一方案”评估机制,开展第二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在省级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培育项目学校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试点,到2018年完成对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一轮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2.实行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切实发挥学校的教育质量保证主体作用,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支持和引导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理念、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聚焦专业设置与条件、教师队伍建设、课程体系改革、学校管理、校企合作、质量监控与成效等人才培养工作要素,查找不足与完善提高,逐步构建起校内完善的质量保障制度体系。省教育厅制定全省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各职业院校要制定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细则,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和分析人才培养工作状况,提交自我诊断与改进工作报告,并将有关情况纳入本校年度质量报告。

23.完善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职业院校要树立全面质量管理理念,把学习者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作为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重要标准。进一步提高高职院校质量年度报告的量化程度、可比性和可读性,提升年度报告质量和水平。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与分析,逐步建立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和质量预警机制。每年发布全省职业教育质量报告,推动各设区市2016年起发布本地区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省级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培育项目中职学校自2016年起、其他中职学校自2017年起,每年发布质量年度报告。

四、实施步骤和进度安排

省教育厅负责统筹规划《行动计划》的实施,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组织实施。从2016年起开始实施,到2018年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第一阶段20161月—3月):动员部署阶段。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组织开展《行动计划》和我省《实施方案》的学习宣传活动,全面把握重点内容,结合本地区、本校实际,制订《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具体工作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部署《行动计划》实施工作。

第二阶段20164月—20186月):实施推进阶段。全面启动《行动计划》实施工作,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职业院校根据工作安排,分步推进《行动计划》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任务2016年底前完成;“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行动”任务2017年底前完成;“管理制度标准建设行动”任务20186月前完成;其它“行动”持续推进并基本达到实施要求。

第三阶段20187月—12月):总结交流阶段。深入推进《行动计划》的实施,逐项查漏补缺,确保《行动计划》各项重点任务的全面落实到位。全面总结《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撰写总结报告,开展交流活动,征集优秀案例,推广各地和职业院校管理的典型经验。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组织实施《行动计划》的责任主体。省教育厅负责我省《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制定,统筹推进、协调指导全省《行动计划》的实施,并按照《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见附件1)进行工作督查。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本地区《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加强对所属职业院校《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工作指导。各职业院校要落实《行动计划》具体实施的主体责任,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学校管理工作实际,对照《职业学校管理工作主要参考点》(见附件2),制订学校《行动计划》具体工作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建立工作机制,确保有序开展、有效落实。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各省属职业院校《行动计划》具体工作方案,于20163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加强宣传发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及时做好《行动计划》宣传发动工作,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专家辅导等多种形式开展《行动计划》学习宣传活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行广泛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创新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发挥专题网站、新媒体、公共数据平台等的作用,使《行动计划》和国家职业教育政策法规、制度标准入脑、入心,扩大《行动计划》的参与度和影响力,形成实施《行动计划》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促检查

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实行督查调研、情况通报、限期报告、跟踪问效等制度,建立《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发现典型并及时予以总结推广。职业院校要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群众评议和走访行业企业、社区、家庭等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管理工作实效,发现问题并迅速进行督促整改。省教育厅将依据职业院校管理工作实效及实施《行动计划》取得的实绩,遴选推荐30所左右优秀管理职业院校申报全国职业院校管理500强。

(四)加强指导服务

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发挥科研在职业院校管理中的引领作用,加强管理专家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跟踪行动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提供专业指导。按照不同管理主题,广泛征集和宣传职业院校优秀管理案例。

附件:1.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2.职业院校管理工作主要参考点

 


附件1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主体

时间进度

一、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1

诚信招生承诺活动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职业院校

201612月底前完成

2

学籍信息核查活动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职业院校

201612月底前完成

3

教学标准落地活动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职业院校

201612月底前完成

4

实习管理规范活动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职业院校

201612月底前完成

5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职业院校

201612月底前完成

6

财务管理规范活动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职业院校

201612月底前完成

二、管理制度标准建设行动

7

加快学校章程建设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职业院校

高职院校20166月前完成

中职学校20186月前完成

8

完善学校管理制度标准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职业院校

20186月前完成

9

强化制度标准落实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职业院校

20186月前完成

三、管理队伍能力建设行动

10

细化院校长和其他管理人员能力要求,开展培养培训

省教育厅、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职业院校

持续实施

11

制定培训方案,加强培养培训;强化激励保障

省教育厅、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职业院校

持续实施

四、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行动

12

加强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制订和完善数字校园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和技术支持服务体系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职业院校

201712月底前完成

13

强化管理人员信息化意识和应用能力培养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职业院校

持续实施

14

组织开展管理信息化创新经验交流与现场观摩等活动

省教育厅、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职业院校

201712月底前完成

五、文化育人管理创新行动

15

组织开展学校核心文化、优秀学生社团等遴选展示活动

省教育厅、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职业院校

持续实施

16

开展优秀文化进校园、学生自主发展能力培养等系列主题活动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职业院校

持续实施

六、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行动

17

建立健全质量监控体系,发布质量年度报告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职业院校

持续实施

18

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编制、发布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职业院校

持续实施

19

定期组织质量年报的合规性审查

省教育厅

持续实施

七、加强组织领导

20

负责实施方案制定、部署和监督指导

省教育厅

持续实施

21

根据行动计划整体部署,对照《职业院校管理工作主要参考点》,制订工作实施细则和年度推进计划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职业院校

20163月底前完成

22

各设区市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报省教育厅备案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20163月底前完成

八、加强宣传动员

23

开展行动计划以及国家职业教育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标准的宣传解读活动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职业院校

持续实施

24

设立“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网络专栏,组织专家辅导、专题研讨等活动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职业院校

持续实施

九、加强督促检查

25

建立督查调研、情况通报、限期报告、跟踪问效等制度

省教育厅、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职业院校

持续实施

26

遴选推荐30所左右优秀管理职业院校

省教育厅

20183月底前完成

十、加强指导服务

27

加强专家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相关研究,跟踪行动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及时提供专业指导,广泛征集和宣传优秀管理案例

省教育厅、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职业院校

持续实施


附件2

职业院校管理工作主要参考点

序号

内容

主要参考点及内涵

1

办学理念

1.1发展定位: 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坚持以人为本、能力为重,适应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需求,对学校发展目标、培养模式和办学特色等进行科学定位

1.2一训三风:具有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职教思想、职业特质、学校特色、可传承发展的校训和校风、教风、学风;校徽、建筑、雕塑、标识等体现地域文化、学校历史和专业特色

2

体制机制

2.1管理体制: 党组织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中职学校落实校长负责制,公办高职院校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由行业、企业和社区成员参与的理()事会,发挥其咨询、协商、审议、监督等职能

2.2运行机制:定期召开教代会、学代会、团代会,维护师生参与学校相关事项的民主决策和监督的权利;建立专业建设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等,参与专业设置及教学、科研等事务管理;按照定编、定岗、定责原则,竞聘上岗、合理流动

2.3规划计划:广泛调研、科学论证,通过学校法定程序制订;按年度和部门分解规划任务,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有效组织实施

2.4监控评价:建立人才培养质量监控机制及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引入行业、企业及专业机构等定期对学校进行评价

3

章程制度

3.1学校章程:依法制定具有学校特色的章程,促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施教、科学发展

3.2制度体系:教学、学生、后勤、安全、科研和人事、财务、资产等内部管理制度体现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和学校特点,议事规则和办事程序健全

3.3制度实施:内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合理,职责明确,部门之间团结合作、协调高效;制度实施主体明确,责任明晰,流程规范,透明高效;建立问责机制,执行力强,落实、反馈机制畅通

3.4信息化手段:制定和完善数字校园建设规划,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配套制度;校园网功能齐全、运行流畅;树立“大数据”意识,重视各类数据的记录、更新、采集和分析,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办公、生活服务等领域信息技术应用广泛

4

教师队伍

4.1专任教师:身心健康,师德高尚,教学、科研、实践能力强,对学校的认同感、归属感、幸福感高;专兼职教师数量、结构满足教学需要,专任专业课教师有企业实践经历,有专任教师在行业企业及社会组织中担任职务;教师培训经费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的5%

4.2兼职教师:引进企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担任兼职教师,严把聘任、培训、考核关,发挥其在专业建设和课程教学中的重要作用

4.3班主任(辅导员):每班配备1名班主任,高职按不低于1:200的标准配备专职辅导员;选聘、培训、考核等工作规范

5

教学管理

5.1专业设置:专业设置与区域产业紧密、对接度高,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科学、动态调整

5.2课程教材: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专业标准及课程标准执行到位;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课程开设严格执行实施性教学计划,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开齐开足;教材开发、选用、采购等程序规范;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应用普遍

5.3教学常规:教育教学活动安排合理、教学运行有序,教学行为规范、教学方法得当,学生学习积极主动、学习氛围浓厚;设置专门的教学质量监控机构,定期检查、反馈并持续改进教学质量;建立教师工作质量评价机制;教学档案齐全,使用便捷

5.4实习实训:顶岗实习岗位与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强化育人为目标的实习过程管理和考核评价,实习时间、场所、待遇等符合国家要求;落实实习过程管理责任制,完善实习信息通报、实习责任保险等制度

5.5教学质量:学生身心健康,职业道德良好,人文素养高,职业能力强,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书”获得率高

6

学生管理

6.1招生管理:严格执行招生制度;无虚假宣传和有偿招生等违规行为

6.2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注册、转学、退学、毕业等环节管理规范,学籍档案内容真实齐全,专人管理

6.3常规管理:制定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规范,宣传教育到位、评价考核制度健全;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活动生动有效,学生举止文明、行为规范,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强;校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组织机构健全,活动覆盖面广,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6.4奖助体系:落实学费减免、补贴政策以及国家“奖、助、勤、贷”等管理办法,经费发放规范有序,档案齐全

6.5就业创业:配备专职职业指导教师团队,开设职业指导课程,多渠道为学生提供就业创业和升学服务,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强,就业率及就业质量高

6.6健康管理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建立医务室、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专业人员,为学生身心健康提供服务

7

财务管理

7.1基础工作:依法设置机构、配备人员;基础工作规范,技术手段先进;财务制度健全且执行严格有效。

7.2预算管理:预算编制科学合理,预算执行规范有效,决算编制真实完整。

7.3收支管理:依法组织收入;严格管控支出。学生资助过程控制严谨。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专账管理。

7.4内部控制:建立完善学校内部控制机制,依法公开财务信息,财务风险可控。

7.5绩效评价:科学设定绩效目标,有序推进绩效管理,逐步加强绩效考评结果的应用。

8

后勤管理

8.1资产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需求,科学、合理配置资源;严格执行国家物资采购的有关规定,采购程序公开、公平、透明、规范;资产登记、使用、维护、维修、折旧、报废等工作手续完备、程序规范

8.2校园管理:校园环境绿化、净化、美化;教室、实训场地、餐厅、宿舍、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干净整洁;校园禁烟、控烟措施有力

8.3膳食管理:管理制度健全、职责明确;从业人员均持健康证上岗;严把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关,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膳食价格合理、管理民主;学生用餐文明、注重节俭

9

安全管理

9.1安全管理体系: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水电、消防、食品、交通等领域和实习实训、大型活动、网络信息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措施到位

9.2安全预防: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一体”的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安全教育、演练、检查常态化,及时消除隐患

9.3应急处置:各项预案齐全、科学、可行,处置得当

10

科研管理

10.1教科研:建立相关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教科研制度,加强学术规范管理,搭建多元化的教科研创新平台,定期组织教师参与教科研活动,经费保障到位、使用合理合规

10.2科技服务:面向社区、行业、企业、其他教育机构开放资源,资源利用率高;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展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等科技服务;广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等群体的职业教育培训,满意度高

编辑:陈里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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