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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2015年01月15日 10:31:59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网 访问量:3365
近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下达资金18.57亿元,明确从2014年开始,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本定额标准提高到小学每生每年650元,初中每生每年850元;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寄宿制学校,按照每位寄宿生每300元标准增加安排公用经费,用于学生宿舍和食堂水电费及学生生活设施设备维护等费用开支;保持对农村不足100人小学按100人核拨公用经费机制不变。
编辑:陈里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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