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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通过教育部审核

2016年03月23日 11:00:08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网 访问量:2440 作者:记者 张立庆

全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现场会21日在厦门召开。会上,省教育厅厅长黄红武表示,我省将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坚持实行阳光招生、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就学、强化监督管理等举措保障义务教育入学公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据透露,我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通过教育部审核。

  稳步实施“多校划片”改革措施

  据介绍,我省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指标保持高位,其中80.4%的县(市、区)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认定,占比居全国第7位。今年,根据教育部部署,我省认真制订政策文件,布置各地总结已有做法经验,稳步实施“多校划片”改革措施,完善招生入学政策。目前教育综合改革方案、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通过教育部审核。

  今年,我省将持续开展“减负万里行”活动,大力宣传推广“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建立“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价制度,努力缩小学校管理与质量差异,缓解社会择校冲动。此外,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强化县级统筹和跨部门协作,每年招生前,由教育部门会同当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组织优质小学预先摸清生源状况,防止弄虚作假。

  接收随迁子女95万多人

  在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就学方面,目前,全省共接收随迁子女95万多人,超过一半来自兄弟省份,公办学校接收比例长期保持在90%左右。厦门市区入学压力较大,实行积分入学和政府购买民办学校服务等措施,妥善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2013年开始,我省中考和高考就向外省来闽随迁子女开放,解除了务工人员后顾之忧,仅去年就有1万名外省随迁子女在我省高考。对于农村留守儿童,我省坚持寄宿制学校优先安排住校,并推广三明市“幸福成长工程”经验,配套建设“三房五室”,保障留守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我省各地教育部门认真落实招生入学的主体责任,强化自律,畅通电话、网络等信访举报渠道,并充分利用“全国学籍系统”,全方位加强新生入学、中途转学和辍学情况的过程性监控,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防止变相择校。

  下一步,我省将坚持“共享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招生公开制度,多途径扩充优质教育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启动“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工作,扩大义务教育优质资源覆盖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编辑:陈里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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