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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学生家长及房屋出租户主的一封信

2015年01月15日 08:48:26 来源:安溪教育信息网 访问量:3027

尊敬的各位家长、各位房屋出租户主:

    您们好!

近年来,我县城区学校生源持续快速增长,为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指户籍在县域外的外来工和户籍在县域内的进城务工人员,下同)子女入学,进一步规范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根据县政府要求,我县将对城区房屋出租户和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子女进行信息登记,并以此作为教育部门安排入学的依据。为保障您的权益,请您积极配合做好如下工作:

一、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子女信息登记

1.登记对象:凡在我县城区(即凤城镇、城厢镇、参内乡区域内)务工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其携带子女今后将申请在城区小学就读的,均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信息登记。

2.登记流程:⑴外来务工人员到各村居和城区各小学领取(或到“安溪教育信息网” (****)”→“下载中心”→“社会用表格”栏下载)《安溪县城区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子女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填写好。⑵外来务工人员持本人户口本、房屋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以及已通过审核登记的《安溪县城区房屋出租户信息登记表》复印件(一式二份),到居住地村、居委会,或其子女可申请就近入学的城区小学(以县教育局公布的招生片区为准)所在村、居委会进行申报。⑶村、居委会验证并确认申报居住情况属实后予以登记并建立档案。

3.登记时间:⑴现已在我县城区务工居住,其子女今后需申请在城区小学就读的人员,必须在2015年3月31日前完成登记。⑵今后,凡在我县城区务工居住,其携带子女今后需申请在城区小学就读的人员,务必于入住当月的月底前进行登记。学校在安排片区内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子女就读时,如学位无法全部容纳,将根据信息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就近安排入学;未能就近安排入学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4.公示反馈:2015年4月开始,城区小学将在每月10日前将截止上月底的《安溪县城区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子女信息汇总表》在学校门口和各相关村、居委会门口等场所进行公布,请各位外来务工人员及时核对并反馈意见。

二、房屋出租户信息登记

1.登记对象:凡在我县城区出租房屋,其租户携带子女今后需申请在城区小学就读的房屋出租户主,均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否则,其租户无法进行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子女信息登记。

2.登记流程:⑴房屋出租户主填写好《安溪县城区房屋出租户信息登记表》(获得方式同上)。⑵房屋出租户持房屋所有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如有房屋所有权证明者需同时提供),到房屋所在地村、居委会,或其租户子女可申请就近入学的城区小学所在村、居委会进行申报。⑶村、居委会验证并确认申报出租房屋情况属实后予以登记并建立档案。

3.登记时间:⑴现有城区房屋出租户必须在2015年3月31日前完成登记。⑵今后新增的城区房屋出租户必须在房屋出租前完成登记。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希望您能及时按以上要求进行登记,并向我们提出意见与建议!

说明:以上具体要求详见《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区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子女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安政办〔2014〕210号,可到“安溪教育信息网”查阅)。

 

 

                                       安溪县教育局

                                      2015年1月12日

编辑:陈里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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