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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教[2013]70号关于印发《2013年安溪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综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3年04月17日 00:00:00 访问量:2950

 

 

 

 

 

 

 

 

 

 

2013年安溪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综治工作要点

    2013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教育部及省、市、县安委会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夯基础、抓重点、强教育、治隐患、保平安”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目标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综合治理,深化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推进“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和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妥善处置各类校园突发安全事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师生安全。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安防意识和避险能力

1.推进校园安全宣传教育。认真学习宣传国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校车安全条例》和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实施中小学安全教育课程,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尤其是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寒暑假前一周必须安排专门的安全教育课,切实做到有教材、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案、有检查。扎实开展以“普及安全知识,确保生命安全”为主题的第18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第6个“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和第5个“安全生产年”、第12个“安全生产月”以及综治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等安全教育活动。突出消防安全、游泳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心理健康、防抗自然灾害等教育重点,不断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

2.构建校园安全文化。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创建活动,积极创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示范校”、“交通安全示范校”。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媒体,编印安全读本、制作专题片,开展学生安全知识竞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切实增强师生的安防意识和避险能力,真正形成“以人为本、关注安全”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

3.强化事故防范和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管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每学期开学后及时上好“安全第一课”,组织安全演练。针对一些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水灾火灾、交通事故、地质灾害,每学年开展2次以上不做预先设计的实战型应急疏散演练,并邀请地震专家、消防官兵、公安民警等专业人员现场指导。在校园醒目位置、楼道口张贴紧急疏散标志、路线图,开辟避险场所,让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自护方法,增强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置能力,确保事故(件)能够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理得好。

4.强化阵地建设和信息交流。加强学校安全舆论宣传,加强学校安全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开辟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校园安全网站,编印安全工作简报和信息专报。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通过广播、网络、电子屏幕、横幅标语、手机短信及制作公益广告、播放滚动字幕等多渠道、多形式做好学校安全的社会宣传,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关心学生安全,争取全社会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作用,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校联系卡、校讯通、“家校互动手册”等形式,做好学生家长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让家长了解学校安全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明确监护责任,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

二、强化精细管理,提高安全工作科学化水平

5.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三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和省“两办”《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督导考核机制及各种突发事件安全预警机制。不断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事故报告、安全基础台帐、经费保障投入、部门协作联动、突发事件处置等安全工作长效机制。认真执行《福建省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报送、通报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畅通,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现象。

6.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认真抓好省、市下发的《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创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确保学校保安人员全面到位,围墙护栏和各种防护设备全面配备且及时维护,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和报警设施全面覆盖。加强轮值巡校和动态监管,加强上下学重点时段、重点地段的护导。不断创新校园安全管理新模式,构建校园安全管理平台,充分发挥其教育资讯、学生安全、家校互动、考勤管理的作用;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和报警设施等安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促进视频监控网络建设。严格落实门卫管理、大型集体活动、危险化学品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等日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7.扎实做好 “食品卫生”、“寄宿生管理”、“清剿火患”、“意外事故”等专项安全防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抓好各项专项安全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及小卖部的安全管理,落实校园传染病防控、食品(饮用水)等卫生安全要求;落实寄宿生管理制度,落实值班、夜间查铺、夜间巡视,及时联系家长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加强消防设施的配备和维护,坚决清理各类校园潜在性的消防安全隐患;加强校园设施设备、地质灾害的排查整治;加强问题学生和教职工的思想引导、心理疏导、行为管控和台账管理,实行课堂课间安全管理全覆盖,加强管制刀具的清缴,预防和控制学生打架斗殴、敲诈勒索等涉校涉生“意外事故”的发生。通过落实责任提升管理水平,坚决避免发生拥挤踩踏、校车闷死幼儿、女生宿舍被不法分子入侵、校舍或围墙倒塌、火灾、锅炉爆炸等由于学校设施、管理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

8.全力做好汛期安全。从4月份开始进入汛期,气温也将逐渐升高,是防台风、防暴雨、防溺水、防各种自然灾害发生的重点时段。主动提请乡镇政府协调公安、水利、建设、农业等部门以及村(居)和社区,广泛深入地开展重点水域安全排查巡查,在重点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把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个班级、每个学生,积极通过广播、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介绍防溺水的安全常识,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防溺水的意识,教育学生不到危险水域游泳、玩水嬉戏,遇到险情,要紧急求援,不盲目施救。建立课前课后提醒制度和防溺水工作分析研判制度。保持同家长的密切联系,汛期来临时,通过印发《汛期安全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提醒家长认真履职加强监护,提高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自觉珍爱生命、远离危险。

9.加快推进平安先行创建和标准化建设。各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及考评验收办法(试行)》、《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先行学校”考评标准及计分办法(试行)》、省、市、县《关于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全面开展平安先行创建和标准化建设考评工作,将两项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协同推进,及时总结推广创建先进典型经验做法。通过创建、考评,促进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更加落实,管理行为更加规范,防范措施更加到位,安全隐患有效整治,防范能力得到增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明显改善,师生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全面提高。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去年被确认为二级达标的学校今年内要争取全部达到一级达标,三级达标学校要争取达到二级达标。

三、强化校车管理,实施“平安上学工程”

10.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视学生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能骑车追嬉、并排或手搭机动车骑车,不骑飞车、快车、危险车、英雄车,严禁“未满12周岁儿童骑车上路”,严禁学生搭乘无营运资质的车辆、严禁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超标电动车、助力车上下学。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护卫天使行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和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清理校园周边道路违章停车,维护学生上、下学期间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对学生上、下学的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全面排查,对学生违规驾乘机动车、超标电动车、助力车上下学,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主动联系公安交警部门集中开展校园周边交通安全专项执法。

11.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条例》以及省、市、县下发的一系列校车安全管理文件精神,健全和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台帐,强化校车日常安全监管和驾驶人、照管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时消除车辆交通安全隐患,将校车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管理考核内容。各中心学校要主动联系乡镇政府,督促本辖区内的公、民办幼儿园的校车全部安装使用带有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并接入当地公安交通管理监控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实时监控。建立校车安全举报监督制度,强化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校车安全、人人关注校车安全、人人监督校车安全的良好氛围。

12.认真实施“校车安全工程”。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撤销60部非专用校车,引导购置国标校车。各校要配合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做好农村寄宿学校周末班车开通工作,掌握学生乘车需求,科学安排上、下学时间,为交通部门开通学生周末班车提供依据。

四、强化综合治理,优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13.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组织领导与沟通协调,强化部门协作,密切部门联动,开展专项行动,扎实抓好学校及周边治安防范。联合综治、公安、交通、安监等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交通环境、文化食品市场和“打非治违”、“护校安园”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排查校园周边个体性矛盾纠纷以及精神病人和有严重人格缺陷等特殊重点人员,特别是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武疯子”,切实落实涉校涉生高危人员和重点人员管控措施。

14.提高依法治校工作水平。大力加强法制教育,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法制学习活动和“学生带法回家”活动,广泛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学习,切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引导师生遵纪守法,确保师生不参与电信诈骗,不参与非法组织,不听不传政治谣言。严禁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在学校师生中发生;坚决杜绝教职工性骚扰、侵害学生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违法违纪行为。

15.加强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学校内部矛盾纠纷排查报告、分析和调处制度,一般性的内部矛盾纠纷要运用内部调解、行政调解或司法调解等方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对一些特殊性或可能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及时逐级上报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化解。

五、强化督导检查,抓好隐患排查整治

16.加强隐患排查整治。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安委会有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制度,完善检查通报、预警通报、督促整改和“回头看”工作制度。对保卫力量、设施建设、日常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有明显安全隐患,长期不予整改,或多次下达整改指令仍不整改的,实行预警通报。

17.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机制,在春秋两季开学前后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重点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校车安全、学生宿舍和消防安全等专项检查。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专项督查,做到督导检查与隐患整治、监督执法、规范管理、情况通报等工作有机结合,努力实现查隐患、促整改、强管理、防事故、保安全的目标。

18.强化量化考评与督查督办。进一步完善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机制、“平安先行学校”和“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考评机制,创新考评办法,严格考评标准、通报考评结果,坚持自查自评与组织考评相结合、随机抽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年度考评与平时检查相结合、定性考核与量化考核相结合,确保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六、强化调查研究,探索安全管理有效途径

19.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调查研究。根据安全工作新的情况和新特点,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安全工作课题研究,探索创新学校安全管理新方法、新手段,努力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实效性,使学校安全真正起到保障师生安全、校园安定稳定、服务教育教学工作的作用。

20.建立安全基础信息档案数据库。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排查、伤亡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等相关资料、数据统计、报送、分析、建档工作,建立学校、班级安全工作记事制度,做好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安全排查、安全整改等各种工作记录,并坚持做好周、月、季分析制度。加强安全资料、数据管理档案建设,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分类整理工作,规范各类安全管理档案资料的收存、归档工作;建立电子归档制度,做到数据准、情况清、信息明、材料全,既方便学校查阅,又经得起上级检查,既能作为历史资料,又能为安全工作新的决策部署提供依据。

七、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目标管理责任

21.加强安全管理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县教育局将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机构的建设,按照省教育厅《福建省“校园安全”专题培训计划》要求,强化对学校安全管理干部的教育培训和能力建设,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22.严格落实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并下达学校综治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学校要明确每一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将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一位老师、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并加强监督。强化考核奖惩,规范综治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督查考评,把考评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干部提拔任免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综治和安全“一票否决”制和问责制。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规定不执行、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报告不及时等问题突出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实行约谈、问责和事前责任追究。引发涉校涉生案件(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并依法依规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编辑: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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