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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中小学生(幼儿)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2015年05月18日 08:34:39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网 访问量:2863

闽教安〔2015〕12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夏季来临,学生溺水和游泳安全事故进入高发期。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我厅下发了《关于近期多地连续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通报》,要求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中小学生和幼儿防溺水和游泳安全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和游泳安全教育,帮助学生掌握防溺水安全知识,提高学生防范意识和能力,坚决预防和减少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决定通过“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中小学生(幼儿)预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二、参加对象

  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及师生。

  三、活动形式

  由学校教师利用“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上开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专区所提供的授课PPT课件及视频影像资料,结合安全教育地方课程,开展防溺水和游泳安全主题教育。

  四、活动时间

  2015年5月15日-6月30日。

  五、活动内容与参与方式

  本次专题教育分学校版和教师版,面向全省中小学教师、学生(幼儿)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提升师生防溺水和游泳安全意识,并通过学校发放教育部印发的《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回收回执,加强家校联动,提高家长对孩子防溺水的监管监护意识和能力。

  1.学校版:学校安全负责人填报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和回收回执的情况(《学校填报和教师授课流程》见附件)。

  2.教师版:教师或班主任通过“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提供的PPT课件、视频短片及相关资源,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学校填报和教师授课流程》见附件)。

  六、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防溺水和游泳安全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认真对活动的时间、内容、形式、组织管理等做出周密安排,制定出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覆盖每一名中小学生及幼儿。

  2.加强督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各学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过在专题活动页面点击“查看完成情况”栏目,查阅后台数据统计,了解掌握各学校活动组织及参与情况,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省教育厅将定期对各设地开展活动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和学生溺亡情况纳入年度学校综治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评内容。

  活动期间如有疑问或需帮助,请拨打活动咨询电话:

  400-711-1010(工作日上午9:00--下午5:00)。

  附件:学校填报和教师授课流程

  福建省教育厅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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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里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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