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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师“微课堂”网络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4年10月27日 15:11:46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网 访问量:3405

关于举办第二届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师“微课堂”网络评选活动的通知

闽教办综〔2014〕15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为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探索教育信息化环境下有效教学新途径,提高一线教师教育技术能力,通过共建共享,形成一批适合我省基础教育、中职教育需求的优质教学资源,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我厅今年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师 “微课堂”网络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

  二、评选内容

  本次活动所评选的“微课堂”包括微课视频、进阶练习和学习任务单三个组成部分。

  1.微课视频:围绕单一的、严格定义的知识点,用视频形式呈现的教学资源。微课视频一般用于解释知识点的核心概念或内容、方法演示、知识应用讲解,可以使用手机、数码相机、DV等摄像设备拍摄和录制,也可以使用录屏软件录制,形式不限,时间长度须在8-10分钟之间。

  2.进阶练习:与微课视频相配套的一种基于课程标准的查缺补漏学习工具,用于检测学生对知识点的知识能力目标的掌握程度。习题为单项或多项选择题,包括题干、选项、正确答案、错因分析等相关信息,便于学生通过“微课视频学习—练习—重复学习微课视频—再练习”,直至全部掌握知识点知识能力目标。每一微课资源应至少提供2套配套进阶练习,每套练习至少包含5道题,并放置在同一Word文档中。

  3.学习任务单:与微课视频相配套的由教师设计,用于为学生自主学习微课程提供“学什么和怎样学”建议的学习导航,包括学习任务、学习过程、学习方法建议以及配套学习资源推荐(如教材相关内容阅读及其他学习资源)。强调任务驱动和问题导向,把学习任务转化为激发学生思考的问题,让学生在问题解决过程中达成学习目标。活动专题页面将提供学习任务单的模板,参赛者可按要求填报。

  三、参评方式

  登陆福建省基础教育微课程中心(**** )、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网(**** )或福建教育云(**** )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具体报送要求及评审办法详见附件。

  四、活动组织与要求

  1.评选活动由我厅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科技处指导,具体组织和评选工作委托省电教馆、省普教室、省职教中心实施,福建省基础教育微课程中心、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网、福建教育云提供平台支持。

  2.评选活动分设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五个组别,各设置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若干名(各组别获奖比例控制在相应组别有效参赛作品的10%以内),并颁发获奖证书;以学校团体为单位,设“最佳组织奖”40~60个,并颁发牌匾。本次评选活动的获奖作品将纳入我省微课资源群,汇整到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免费供学校使用。

  3.评选活动指导和实施部门要做好评选活动的组织、宣传和评选工作。各市、县(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积极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认真部署并组织广大教师踊跃参与。每个县(市、区)参评作品应不少于100件,省属学校不少于5件。需了解本次活动事宜的,请与省电教馆基础教育教学资源部联系或关注官方微信“福建省基础教育微课程中心”(微信号:fjswkc)。

  联 系 人:陈老师,****,npz****@126.com

  通讯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17号省电教馆基础教育教学资源部(350003)

  附件:作品报送要求及评审办法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0月22日

  附件

  作品报送要求及评审办法

  一、报送要求

  参赛者可登陆福建省基础教育微课程中心(****)、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网(****)或福建教育云(****),点击“微课堂”活动宣传图标,进入活动专题页面。经注册后,通过“报名参赛”窗口填写相应信息进行报名,并须同时提交微课视频、进阶练习和学习任务单等三个内容。作品上传成功后,参赛作品即在活动专题页面上展示。参赛者须规范、准确填写参赛者及其所在单位信息,相关信息在作品报送截止日期(2014年12月31日)后将无法修改。

  二、作品要求

  1.视频格式要求:(1)经加工制作后的微课视频时长在8-10分钟左右,最长不超过10分钟,大小控制在100M以内。(2)片头不超过5秒,应包括:课程名称、年级、册次、单位名称、主讲教师姓名等信息。课程名称应具体详细,与教材标识相一致。(3)提示性信息(如线条、图形、说明文字等)大小合适、颜色与正文颜色对比明显。(4)字幕清晰美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规范字,不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国家规定的除外)、错别字,能准确有效地传达信息。(5)字幕字体、大小、色彩搭配、摆放位置、停留时间、出入屏方式等要与视频中其他要素(画面、声音、背景音)配合得恰到好处,不破坏原有画面;多机位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6)同一视频中,各节点视频分辨率统一,不得将标清和高清混用,建议使用高清视频。(7)音频与视频图像有良好的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声音应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或过弱。(8)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2.视频内容要求:(1)充分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念,能够创设有利于引导学生主动学习的课程实施环境,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合作交流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满足不同发展潜能学生的不同需求,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2)微课视频选取的教学内容一般要求问题聚集,主题突出,指向明确,片段相对完整。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参评作品应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按专业与企业岗位、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教学改革目标,突出“做中学、做中教”的职教特色,作品可以是技能操作关键步骤的示范、专业技能知识点讲述,课程重点、难点的突破等。幼儿教育参评作品应选择领域活动内容。

  三、评审办法

  本次评选活动采取网友评选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审办法。截止报名前,网友可以对作品进行投票,省级专家评审组成员将同步进行评审,获得专家推荐的作品还将在活动专题首页、福建省基础教育微课程中心等平台进行推荐与宣传。

  1.网友评选:网友可以对作品进行投票。每个ID对同一个作品只可投票一次。投票时间截止到2015年1月15日。网上评审占权重30%。

  2.专家评审:由省电教馆、省普教室、省职教中心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组成省级专家评审组,对通过符合报送内容和要求的参评作品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占权重70%。

  3.审核公布:网友评选和专家评审结果经网上公示、审核确认后,由省教育厅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发获奖证书(牌匾)。

编辑:陈里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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